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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文写作] 老秘答平级行文何时用“意见”或“函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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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秘书 发表于 2011-10-15 07:20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网友问题:. m, C+ j$ q. E5 U

  Q, d: ?; x" M( A: {同是平级行文,在什么情况下应用平行的“意见”,在什么情况下又应当使用“函”?
8 L+ H0 g8 N1 o! @* R1 i7 h7 V2 N; ], {9 q
老秘回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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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,对涉及的某一主要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,如属供对方参考而不需要回复时,应用“意见”;如需对方回复时,则要用“函”。( h( |7 w, w- W+ w+ r
标签:行文意见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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